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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陈瑞武的前半生已经过去了。他生命里最好的十年,从32岁到42岁,是在河北省霸州市看守所里度过的。2011年11月4日,一纸终审宣判,意味着被判无罪的他终于重获自由。河北省高院的终审判决,在2009年11月12日即作出,却在整整两年后才向当事人宣判。

十多年前,发生于河北省霸州市胜芳镇的两桩灭门案,将原伟东、汤凤武、陈瑞武、杨洪义、尚志红、王晓敏等人牵涉其中。自2001年陆续被拘开始,他们经历了一审死刑、发回重审,第二次一审、又发回重审,第三次一审、终审改判的司法“马拉松”。

2009年11月12日,河北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决认定:就2000年刘德成一家三口灭门案,对王晓敏、尚志红、原伟东、陈瑞武、杨洪义等人的故意杀人罪指控不成立;就1995年杨长林一家灭门案,对原伟东、汤凤武两人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。(详见2011年12月5日《新世纪》周刊《廊坊灭门案马拉松》一文)

陈瑞武、杨洪义、尚志红在看守所度过整整10个春夏秋冬之后,终获无罪释放。

我花了三天时间追踪刚刚获释的陈瑞武。一出看守所,他的妻子魏金玲便丢弃了所有陈瑞武的旧物。这些旧物,在他们看来是“不吉利的”。陈瑞武穿上了新买的皮衣、皮鞋,甚至还带上了一块地摊上买的新手表,即便走在天津塘沽的街头,他看起来也是一个“体面的正常人”。

但是,在久别10年的妻子魏金玲看来,他似乎“不太正常”。陈瑞武喜欢出门遛达,买回各种各样的便宜东西,比如长了虫眼的青菜、烂了一个洞的土豆,甚至小孩子吃的棒棒糖。

“你咋啥都买啊?你兜里有多少钱啊?”魏金玲指责丈夫。目前,陈瑞武夫妇的生活,全靠魏金玲支撑。她在塘沽的一家小饭店当收银员,每月薪水700元。

“我看什么都新鲜,10多年都没见过这些……”陈瑞武嗫嚅着回答。

让我有些意外的是,陈瑞武总是随身携带着那张“无罪释放证明”。他把证明小心翼翼地折成小方块,夹在皮衣口袋的夹层里。他告诉我,他害怕走在街头,“又被警察抓起来”,这张“无罪释放证明”可以证实他的清白。

在陈瑞武夫妇租住的8平方米小屋里,他向我回忆起在“里面”的日子,早上6点起床,搓棉签或者扎花圈,晚上10点半收工睡觉。十年如一日。他每天的盼头就是,律师和亲人的奔波,会带来好的结果。

漫长的诉讼过程里,陈瑞武觉得“每天头上都有一把大铡刀”,随时都会落下。最后两年,他隐约听说河北省高院“判了我们无罪”,但宣判一直没下来。这段日子更为难熬,他常常在梦里惊醒,在狱友的磨牙、梦呓声里,痛哭失声。

即便重获自由,过去依然在陈瑞武身上留下了难以抹去的阴影。他曾遭遇过严酷的刑讯逼供。2001年在霸州警方提审时,陈瑞武等人被关在铁笼子里,打上大灯,日夜不让睡觉。办案刑警用胶带糊住他的嘴巴,削尖的筷子插入脚后跟,还将电线绕在耳朵、胳肢窝、生殖器上电击……酷刑之下,陈瑞武曾咬断舌头,试图坚持“不做口供”;为了使笔录无效,他故意将“陈”字右半部分的“东”写成“车”,将“武”字添上一撇。

有一回,陈瑞武因为口渴至极,无奈喝下自己撒的尿,办案刑警开始逼他生吃辣椒、喝芥末油,还拿出感冒药“白加黑”,让他在大白天大剂量服食黑片。

“这么刑讯逼供不违法吗?国家的条文是不是都有规定,不许刑讯逼供!”陈瑞武问。

他和杨洪义等人想为这十年来遭受的一切讨一个说法。一些法律专业人士建议,陈瑞武、杨洪义等人可以就“无辜被拘”提起国家赔偿申请,并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司法机关的责任,包括刑讯逼供、暴力取证的责任,2年超期拘押的责任。

但事实上,对于陈瑞武们来说,这是一条漫漫长路。十年来的上访、申诉,这些家庭都处于经济崩溃的边缘,加上十年前的办案人员调迁、退休,申赔之路困难重重。

2011年12月初,一个寒风凛冽的下午,我和陈瑞武、杨洪义回到10年前的案发地——河北省霸州市胜芳镇。被害人刘德成一家的砖混小楼被改造成了商铺,一楼的店面租给了外地人开设的水果摊、理发店。小楼对面,曾是陈瑞武的老乡原伟东的小卖部。一次走访,将陈瑞武卷入了这场无妄之灾。和小楼相距50米处,则是杨洪义曾经开设馒头铺的地方,如今已经新搭了棚子,易手他人。

物是人非。如今居住在这里的人们,并不知道十年前发生了怎样一桩灭门血案,从而改变了六个家庭、七名被告人的命运。

“就像一场梦。”陈瑞武叹了一口气。

他说,最紧要的当下,是继续活下去。

他瞒着妻子,一个人跑到天津塘沽的一家建材市场,打算找一份临工。人来人往的街头,他和一堆农民工一起,等待雇主的到来。风起来了,他一边冷得跺脚,一边嗦嗦发抖地掏出一根烟。

他自言自语,又像是在和我说话。

 “相不相信法律?其实我还是相信法律的。”

他顿了顿,又说:“我相信北京是有青天大老爷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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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凯莉

周凯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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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体人 专栏作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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